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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

更新时间:2023-08-14

【摘要】东府[2017]17号各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,市府直属各单位: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[2016]17号)和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粤府[2016]97号),切实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,推动东莞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,助推东莞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,结合我市实际,提出以下实施意见。一、指导思想

【关键词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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